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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晒式等红绿灯行为属违规停车 可罚200元

江门台 2021年07月28日

酷暑炎夏,骄阳似火,在马路上,经常见到有驾车者为了避晒,在交通信号灯前,驾车躲在距离机动车停车线较远的树荫下,对此,交警部门表示,这种行为属于违法停车,按规定将责令改正或200元罚款。

上午10时多,记者在蓬江区院士路一个交通岗前,看到有车辆停在距离红绿灯较远的树荫下避晒,中间留下一大段距离。对此,有市民表示,我市在不少红绿灯处设置左转弯待转区,就是为了让更多车辆充分利用车道,缩减等候时间。可这些避晒式等候,大大降低了车辆通过效率。

市民李小姐:大多数都是摩托车会有这种避晒行为,如果这种行为比较多,可能会对整体的交通的通行效率有影响。

有市民反映,“避晒”车辆随意停车,会造成一些后方车辆越线超前。一些停靠在非机车道树荫下“避晒”的车辆,在转绿灯时,又突然快速窜上机动车道,导致险象环生。

市民李先生:一般来说,后面的车都在直行,你前面突然变道就很危险了。

交警指出,驾驶员遇到停止信号灯没有依次停车,或因躲避太阳照射随意在车道上停车,可以认定为违法临时停车。除了责令其改正外,还可处警告或者200元罚款。

蓬江交警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梁志华:选择一些树荫地方,没在停止线依次停车,这种行为是属于违法停车,是妨碍其它车辆通行的一种交通违法行为。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9条第23款的规定,违反停放规定,阻碍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我们需要对其进行责令整改,及对其进行处罚。

(江门台记者李启新 梁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