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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近年累计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总数53宗

江门台 2025年08月18日

8月15日是我国第三个全国生态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10个江门市生态环境领域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主要含括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动车排气检测造假、柔性执法等方面,也是近两年来我市公布的第三批典型案例。

其中,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度实施以来,我市先后出台多个指导细则,规定案件调查、损害鉴定评估、赔偿磋商、修复及垫付资金处理等内容,创新建立行政执法案件“一案双查”、一次性指定调查部门、简易鉴定评估与磋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和损害赔偿衔接等多项制度,实现办案“高效率”与“好效果”的双赢。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标准科科长周芷欣表示,截至2025年8月15日,我市近年来累计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总数53宗。其中,52宗案件已签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或提起赔偿诉讼,涉案赔偿义务人实际赔付或由司法机关判赔的损害赔偿金额3045.85万元,或以实质履行的方式清运处置受污染土壤及固体废物共计5.81万吨;成功实施替代修复和林业、野生动物以及渔业资源等多领域赔偿案例实践,建成全市首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示范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江门模式”实践成效显著。


记者:莫新波

编辑:殷安阳

二审:艾曾

三审:何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