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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现已开始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09日

江门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现已开始,至2025年2月底结束。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26元。需注意,必须完成“参保+缴费”两个关键操作步骤,方可正常享受待遇。

其参保对象涵盖以下五类人员:

1.本市户籍的未就业城乡居民;

2.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各类全日制高等院校、中小学、托幼机构就读的学生;

3.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异地务工人员学龄前子女(含新生儿);

4.持本市居民居住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

5.在中国境内居住但未就业,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人员。

医保待遇享受时间根据缴费时间确定:

1.在2024年9月至12月31日期间参保缴费成功的,从2025年1月1日起全年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在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参保缴费成功的,从参保缴费成功次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新生儿从出生次月1日起,6个月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从其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6个月后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新生儿等特殊群体中途参保对象从参保缴费成功次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180天内可持《出生医学证明》参保。

3.中途参保人员按全年缴费标准参保缴费。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未在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人员,成功参保缴费后需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待遇等待期,在待遇等待期内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4.已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在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内参加职工医保的,在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期间不重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参保状态查询及参保登记手续如下:

已成功参加本市过往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如符合2025年度参保范围且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状态为“正常参保”的,将自动默认延续参加2025年度居民医保,个人无需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已办理停保手续(含主动办理停保或系统因重复参保自动办理停保)或在本市首次参保的,需通过“粤医保”小程序线上办理参保登记,或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现场办理参保登记。

查询、缴费方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