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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法院护航海洋生态,放流虾苗超5亿尾

南方+ 2022年08月17日

近日,台山法院联合台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增殖放流活动,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5名被告人用生态修复费用购买的54649.55万尾斑节对虾苗,投放到汶村横山码头附近海域。

据悉,2020年5月至2020年8月禁渔期间,廖某等5名被告人合谋到台山市川岛周边海域非法捕捞水产品并收购、出售相关水产品。经查明,涉案水产品将近38万斤,销售价值高达1200多万元。最终,法院判处5名被告人一年四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责令人工增殖放流斑节对虾54649.55万尾修复生态,及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评估费用6万元。‍

执行当天,在江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台山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执行法官核对送货单,清点核实虾苗数量,并对虾苗进行抽样检查。值得一提的是,虾苗购置回来后,执行法官要求被执行人将虾苗进行淡化标粗处理,在附近海域养殖一段时间,保证虾苗能够适应放流海域的水质,从而提高虾苗放苗成活率。

“台山海洋资源丰富,海产养殖业发达,然而这并不是我们随意挥霍海洋资源的理由,感谢法院给我们这次机会以作弥补。”一名被执行人对法官说。

台山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台山法院将继续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采取恢复性司法举措,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一判三赢”,全力守护海洋生态资源,为台山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