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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至14日蓬江区所有登山点禁止夜间登山

江门台 2021年10月11日


10月10日蓬江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对外发布《关于做好重阳节登高活动的通告》,明确10月12日至14日(即农历九月初七至初九),18:00至次日7:00,全区所有登山点禁止登山。详细通告如下:


关于做好重阳节登高活动的通告


重阳节是中国民间传统节日,蓬江区市民素有重阳登山的习俗,届时上山登高人数骤增,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增加,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生态安全,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经江门市蓬江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研究,决定对重阳节登高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0月12日至14日(即农历九月初七至初九),18:00至次日7:00,全区所有登山点禁止登山。白天登山时间从7:00开始,当天17:30以后停止进入登山,18:00前下山完毕。

二、进入登山活动区,市民需按照景区现场工作人员指引,自觉遵守公共安全秩序,有序开展登山活动。

三、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疫措施。

四、蓬江区5个登山点【棠下镇公坑寺、大雁山(棠下镇部分)、杜阮镇叱石山、环市街群星公园、环市街鸡爪山公园】均实施分流、分批错峰入场等限制人流管控措施,其余登山点参照执行。请市民群众合理选择重阳登山点,错峰入场。

五、森林防火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山上生火野炊、烧烤和烧香烛、纸钱,严禁燃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严禁乱丢烟头火种和在禁火区内吸烟。

六、登山人员要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如不听劝导、阻碍执勤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如因违反本规定而引起森林火灾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肇事者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拨打森林防火报警电话12119。

特此通告。


江门市蓬江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