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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布校外培训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

江门台 2021年09月21日


为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举报途径,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要求,日前,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均已设立了校外培训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受理相关投诉举报。

  一、举报受理范围: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资质、课程、师资、招生、收费等方面问题。

  二、举报反映方式:如需举报校外培训机构以上方面问题的,请按公布的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向培训机构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举报,举报要求有具体线索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三、举报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