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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5月1日起施行 专家学者热议

江门台 2021年04月26日

郭永乐 摄

市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的《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天(26日)下午,我市组织多方专家学者,就如何贯彻实施该《条例》展开座谈。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漆建伟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陈冀的委托,在会上发言。他表示,要广泛宣传《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让该《条例》家喻户晓 ,人人皆知,并自觉贯彻落实。

该《条例》包括总则、文明行为规范、促进与保障、法律责任和附则五章, 条例合共52条,对维护公共卫生、维护生态环境、维护交通秩序、维护社区和谐、崇尚健康饮食等方面都作了相应规定。

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者何中林说,《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与全国其它城市的文明行为条例相比,有自己的亮点和特色。“如针对我市华侨华人众多、交流密切的特点,《条例》专门就涉侨文明作出规范。在总结提炼我市创文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基础上,创设了‘路长责任制’ ,是文明行为促进立法中的一大亮点,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

何中林还指出,该 《条例》还根据我市不文明行为突出方面,针对不文明吸烟、占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新建架空管线影响市容、不文明养犬等方面设定了法律责任,使《条例》在依靠教育、劝导、激励等“软引导”的同时,兼具依法治理的“硬约束”。

(江门台记者 李启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