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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摒弃交通陋习 倡导文明出行

江门台 2021年04月19日

我市首部规范和约束个人行为,促进城市文明的地方性法规——《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下称《条例》)下月起正式施行。《条例》除了对各种不文明行为制定约束和处罚措施,还有具体指引,引导市民养成文明习惯。今天记者带大家一同了解下其中关于维护交通秩序方面的行为规范。

记者今天上午来到市区江桥路、新昌路等路段的交通岗,发现来往车辆基本能遵守交通法规,有序通行和礼让行人,但也发现一些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驶者没有按规定佩戴头盔、以及车辆骑乘人不下车推行通过人行道。记者还发现个别骑行者闯过人行道红灯,甚至逆行斜穿马路。还有一些行人边看手机边过马路。这些不文明的交通陋习,给公共交通带来了安全隐患。


市民肖伯说:“过马路看手机肯定是不对的,这是对自身安全的不负责。如果车辆马上要过来,他可能就来不及躲避了。希望‘低头族’过马路时别看手机,遵守交通规则。”

市民敖女士说:“驾驶非机动车过人行道容易造成交通意外,如果每个人都如此乱行,城市交通就乱套了。”

《条例》第十四条明确,在维护交通秩序方面,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驾驶车辆行经人行横道时减速行驶、停车让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应当按规定佩戴头盔;非机动车横过机动车道时,骑乘人应当下车推行通过,不得违反规定载人、载物;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不得浏览手机等电子设备等等。

受访市民对《条例》的以上规定都表示支持。


市民梁女士说:“《条例》出台得很及时,非常好。无规矩不成方圆,有奖有罚,才能促使大家更加自觉和文明。”

市民容伯说:“交通规则需要大家共同遵守。《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是很有好处的,我完全支持。希望有关规章制度执行得严一点。初期尽量不要处罚,劝导一下就好。等劝导一段时间过后,对于屡教不改的要严格处罚。”

(江门台记者王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