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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分子盗窃通信设施和电缆 被开平警方团灭

江门台 2021年01月16日

近日,开平市发生多起盗割通信设施和电缆的案件,严重影响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给人民群众日常工作生活带来不便。案件发生后,开平市公安局民警缜密追踪,一举破获系列盗窃通信设施和电缆案件6宗,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盗贼多次盗窃通信设施

终被抓获

2020年11月22日,开平荻海派出所接到某公司工作人员覃先生报警称,其公司设置在祥龙祥荻路内的通信电箱里的模块及20多米长电缆被盗走,影响了30多个用户的电话及网络正常使用,损失价值3000多元。

接报后,荻海派出所与刑侦大队联合作战,全面展开案件侦查工作。民警到达事发地点后调取了周边监控视频,并走访周围的群众。不久,周边辖区派出所也陆续接到通信设施被盗的报案。经进一步调查,民警通过大量信息比对,初步判断系列盗窃案是同一人所为。通过智慧新警务,民警掌握了嫌疑人的活动轨迹,经过长时间的摸排和蹲点守候,于2021年1月11日下午,在侨园路附近将盗窃通信设施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男,59岁,广州越秀人)对盗窃通信设施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周某某交代,他因缺钱花在开平市区内4处不同地方剪断通信电箱里的电缆并盗走通信器材,出售给废品回收站。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开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民警果断出击

现场抓获盗窃电缆男子

今年1月14日,百合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百合镇中开高速桥底有一疑似偷电缆的男子,需要民警尽快到场处置。

接报后,百合派出所迅速组织民警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名男子正在用钢锯锯中开高速百合工地附近的供电电缆,发现民警前来,男子准备起身逃走,民警迅速上前将该男子抓获,现场缴获电动车一辆,被盗电线、工具一批。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曾某某(男,55岁,阳春人)对其破坏并盗走电缆的行为供认不讳。据其交代,2021年1月7日在百合镇儒北村路边,还用同样方式盗走电缆。经有关部门评估,涉案价值4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曾某某已被开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律链接

◆《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江门台记者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