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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区即将出台人才安居政策,做强做优人才服务

新会台 2022年08月12日

8月10日,新会区委常委会会议召开,并套开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新会区即将出台《新会区关于加强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市委“人才倍增”工程,不断优化人才服务,以更大力度打造宜居宜业的人才发展环境。

据了解,今年以来,新会区深入落实市委“人才倍增”工程,实施“顶流团队、首善尖兵、冈州菁英、葵乡工匠”四大计划,突出“内育外引”,加快建设创新人才集聚高地。新设立李锦记公司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及江门双碳实验室、江门市崖门新财富环保工业有限公司、广东凯特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广东新宝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目前,全区共有国家级创新平台1家,省级创新平台108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6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3家,博士工作站12家,数量居全市前列。

当前,新会迎来了蓄势待发、跨越赶超的关键期,面临“双区”、两个合作区以及“黄金内湾”建设等多重机遇,如何在新一轮区域竞争中赢得主动、抢占先机,根本在人才,关键靠人才。

根据前期对新会区高层次人才住房需求调研情况和目前新会区人才安居政策实施效果,并学习借鉴周边先进地区的人才安居政策,经研判分析,新会区对现有人才安居政策进行修订完善,形成《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一方面较好地吸收延续了新会区现有政策中关于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等成熟经验和做法并加大保障力度,增加“优惠价格购买人才住房和租赁人才住房”等2种方式,通过实物配置和货币补贴并举为人才提供住房保障;另一方面扩大保障范围,主要从高层次人才、青年人才、新投资引进重大项目人才三大类别进行保障,同时涵盖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华侨华人人才。《实施意见》在人才的就业创业和居住成本上“做减法”,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

根据会议要求,《实施意见》将在进一步优化后正式公布并由各有关部门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