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微博
Qzone
微信

【提醒】恩平这5宗中型水库划定了管理和保护范围!

恩平广播电视台 2021年02月26日

恩平市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恩平市中型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的

公告

恩府告〔202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粤水运管〔2019〕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恩平市5宗中型水库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公告如下:



一、划定范围和标准


(一)划定范围:青南角水库、宝鸭仔水库、凤子山水库、马山水库、西坑水库。其中凤子山水库、西坑水库为重要中型水库。


(二)划定标准:

1.工程管理范围。

工程区:挡水、泄水、引水建筑物及电站厂房的占地范围及其周边。重要中型水库50米,主、副坝下游坝脚线外200米;中型水库30米,主、副坝下游坝脚线外100米。库区:水库坝址上游坝顶高程线或土地征用线以下的土地和水域。生产、生活区(包括生产及管理用房、职工住宅及其他文化、福利设施等):按照不少于房屋建筑面积的三倍计算。

2.工程保护范围。水库的工程区、生产区的主体建筑物管理范围外延不少于200米,其他附属建筑物不少于50米;库区水库坝址上游坝顶高程线或者土地征用线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之间的土地。



二、划界成果

以恩平市1:10000地形图为基础,1:2000高分影像为辅助,结合现场勘测情况和已有权属确认材料,划定5宗中型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界线(详见附件1-5)。



三、管理要求

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内的原土地性质、权属不变,但必须按照《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限制使用:


(一)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建设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前,其中的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在通航水域的,应当征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需要占用土地的,在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工程设施的位置和界限审查批准后,建设单位方可依法办理用地、开工手续;工程施工应当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竣工验收应当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二)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1.兴建影响水利工程安全与正常运行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2.围库造地;3.爆破、打井、采石、取土、挖矿、葬坟以及在输水渠道或管道上决口、阻水、挖洞等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活动;4.倾倒土、石、矿渣、垃圾等废弃物;5.在江河、水库水域内炸鱼、毒鱼、电鱼和排放污染物;6.损毁、破坏水利工程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7.在坝顶、堤顶、闸坝交通桥行驶履带拖拉机、硬轮车及超重车辆,在没有路面的坝顶、堤顶雨后行驶机动车辆;8.在堤坝、渠道上垦植、铲草、破坏或砍伐防护林;9.其他有碍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行为。


(三)在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危及水利工程安全及污染水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陡坡开荒、伐木、开矿、堆放或排放污染物等活动。


(四)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签订协议。


(五)在以供水为主的水利工程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不得建设污染水体的生产经营项目,兴建旅游项目,必须经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已经兴建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防治水质污染。



附件:

1.凤子山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平面图


2.西坑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平面图


3.青南角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平面图


4.宝鸭仔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平面图


5.马山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平面图


恩平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3日


版权声明:恩平广播电视台原创内容,如需转载请与本公众号联系,未经允许请勿转载。